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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改革没出路 要改革阻力大

1999-02-2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驻布鲁塞尔记者 杨志清 我有话说

欧盟改革的焦点是预算政策改革。目前的预算框架(1993-1999年)是1992年爱丁堡首脑会议通过的,规定欧盟预算从1993年占15个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17%逐步增加到1999年的1.27%。实际上,1999年欧盟预算只达到15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10%。

现在正在讨论的2000-2006年预算框架主要涉及两大问题:

一是预算总额。委员会建议仍然定为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的1.27%。这样,随着经济的增长,每年的实际预算也将有所增加。但法国、德国、英国、荷兰、瑞典、奥地利等8个国家要求冻结在目前水平,即每年850亿欧元。西班牙、葡萄牙、希腊等国坚决反对这一主张,认为维持目前的水平实际上是逐年下降,到2006年实际预算可能只占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的1%。

二是各国如何分摊问题。目前欧盟的预算来源主要是根据共同政策征收的关税、各国部分增值税、按各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分摊额。出钱最多的是德国,承担了总预算的28%多。去年科尔提出德国每年要少缴35亿欧元。施罗德上台后也明确表示,“我们不能、也不愿用德国支票来解决欧洲的问题”,但他的要价比科尔低,希望每年少缴15亿欧元。荷兰、瑞典、奥地利支持德国的要求,而且认为他们的“纯贡献”也太多,要求适当减少分摊额。

预算总额即使不变或者略有增加,那么在一些国家减少分摊额的同时,必然是另一些国家要增加分摊额。在金钱面前,往往无友谊可言,相互之间的讨价还价自然相当激烈。

预算问题无非是收入和支出问题。关于收入政策,委员会建议规定各国上缴的上限,即一旦某一成员国的“纯贡献”超过其国内生产总值0.2-0.4%,可以像英国那样得到一笔回扣。这样,现在“纯贡献”已超过0.6%的德国每年大约可以节省26亿欧元,但英国的上缴比例就要上升。委员会提出的另一个方案是取消别的收入来源,完全按各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上缴。但这样就会大大减少欧盟财政的自主性,同时更加增加德国的支出。

关于支出政策,主要同农业政策和结构基金政策改革有关。此外,委员会建议:一是取消给英国的回扣。这样德国每年可以节省16亿马克,但英国坚决不肯放弃当年撒切尔夫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争取到的回扣。二是开能源税、公司税、储蓄税和收取欧洲中央银行的利润。

从目前情况看,各国财长们已就每年预算总额冻结在850亿欧元基本形成共识,这就使农业部长和社会事务部长们在讨论农业政策和结构基金政策改革时没有多少回旋的余地。最近农长理事会对这种受制于财长理事会的局面大表不满。事实上,随着欧元的启动,财长理事会的权力确实越来越大了。

舆论认为,对预算框架的选择实际上是对欧洲建设的政治选择。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一体化越深入,成员国越多,开支必然越大。限制欧盟预算总额,就是限制了一体化的发展。1992年讨论现行预算政策时,德国统一不久,苏联刚刚解体,欧盟热心于庆祝其一体化的成功,具有进一步推动欧洲建设的政治雄心,而现在各国更多考虑的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力问题和国内就业问题。此外,德国历来对欧洲建设出钱最多,这实际上是一种政治投资,不仅起到了消除其他国家对可能出现一个“德国的欧洲”的担心,而且换取了欧洲国家对德国统一的支持。现在德国完全成了一个“正常国家”,经济发展又遇到了困难,不愿意继续充当“冤大头”,应该说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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